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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有副高职称 1人、中级职称1人,具有本科学历1人。
负责全中心的供配电、电路维修、变电运行及供水、锅炉采暖供热工作。 承担中心的电话通讯、设备和线路的维修及运行工作。 对中心房产和家属区房产的管理、维修及全中心庭院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及庭院绿化工作。 负责中心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采购、核算、保管工作。 行政科自 1994年—2002年被中心授予文明科室奖、救灾防病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