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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顺利通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现场评估

时间:2010-08-26     来源:质量管理科

 

61011日,国家疾控中心副主任侯培森、环境所所长金银龙等一行7人的国家评估组对我中心申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通过现场评审,我中心具备了进行检测与评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送风中细菌总数、送风中真菌总数、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条件。也具备开展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净化效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微生物净化效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消毒效果的现场检测能力。同时具备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乙级专业清洗机构技术评估能力。

中心为做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做了充分准备。

1、首先从管理体系方面入手,对原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换版,编制管理体系文件第五版,从而系统性的保证卫生评价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2、在量值溯源方面,中心对计量仪器设备按期限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对需要自检准的仪器设备制定校准规程,进行校准,对非计量仪器设备,开展定期自查,维护保养,保证了设备的良好运行。

3、在实验室检测资质方面,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所需要的检测项目全部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

4、在设备方面,中心在原有设备设施基础上,投入资金50余万元购买多种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设备,保证了设备种类和数量满足卫生评价工作的需要。

5、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11人参加了国家DCD举办的卫生学评价培训并获得证书。

6、在运行机制方面,承担任务的科所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约束,保证运行顺利和质量控制。

7、在检测工作的准备方面,反复试验,反复演练操作,并进行了预卫生学评价。

国家评估组在现场评价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现场评估顺利通过。为此,中心拓展了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成为全省第一个拿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资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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