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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 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

时间:2023-09-11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疾病控制系统、委直相关单位等。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类项目着重体现成果的创新;自然科学类项目着重体现理论研究;技术发明类项目着重体现发明的重要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0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9年10月1日前),并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二)完成人员排序的原则应与科技成果登记完成人员顺序一致。如申报材料中含有多个科技成果登记,应提供所有课题组成员的知情同意证明,课题组成员手写签字,申报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项目的内容;
       (四)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
       (六)2020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奖;
      (七)申报项目如果是2020年度经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八)科研不诚信记录的不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认真填写《2020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单独上报2000字不含姓名和工作单位的综述。综述内容包括:研究背景和思路、技术创新程度、技术先进性、代表性论文、经济/社会效益、转化应用情况、项目前景及对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具体要求参照《推荐书》后的填表说明。
  (三)申报项目材料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2000字的综述、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勿外露订书钉、勿过度装订。

       请于10月8日将申报材料纸件及电子版报至科研与质量控制科(3707室)。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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