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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促进健康生活

时间:2011-06-13     来源:办公室

 

——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的需求已经由“吃的饱”向“吃的好、吃的安全”转变,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20096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此后的两年里,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421,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卫生部425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责任和当地政府的明确的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高度重视对非法添加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

一、黑龙江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工作概况

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根据国家和卫生部的各项精神和要求,在食品安全方面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为了达到国家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中心于201012月成立了食品安全科,主要职责是协调中心相关科室工作,对我省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定期进行我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以利于政府及早采取措施,及时降低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我省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是成立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心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由食品安全科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主要负责我省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以确保在事故现场应急援救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步调一致。

三是建立全省的食品安全网络监测系统。在省内建立了覆盖六个地市的食品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的网络监测系统,建立了覆盖全省各县区的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网络监测系统,并在卫生厅的组织下对各地市和试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力争及时有效的消除我省食品安全隐患。

二、我省针对近期形势将重点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近期,根据国家和卫生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的要求,中心将在卫生厅的领导下组织开展2011年黑龙江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监测,要求省内各地市试点医院和疾控中心密切关注可能由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引起的原因不明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组织检验核实,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卫生厅。

重点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食源性疾病调查处理的培训力度,提高全省疾控系统应对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能力,并逐步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的覆盖面,

不定期地在各类媒体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让更多的百姓能够吃的安全、吃得安心。

 

(食品安全科 赵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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