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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领导来中心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视频培训并现场指导防控工作

时间:2020-03-25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月8日下午,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视频培训会,省卫健委副主任方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健委疾控处处长刘彦成、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于艳玲、主任焦广宇、中心领导班子及有关业务人员参会。
       方庆伟强调,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科学推进,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省广大疾控工作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良好的作风、真抓实干的行动、科学严谨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方庆伟指出,各级疾控中心要把严格责任作为最根本的要求,层层抓实。用好《传染病防治法》赋予的权利,提高法治保障,彰显法治威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依法履行责任,用法治手段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省疾控中心要发挥专业特长,按照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案,指导各级疾控中心有序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疾控队伍要上下一条心,要有使命和担当,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方庆伟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把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深化细化实化具体措施,严之又严把好关口、细之又细排查病原、有力有效管控风险、快之又快救治患者、实之又实保障供应。要坚决把各方责任落到位,全省上下一盘棋、一股劲、一条心、一张网,全面落实、层层压实,强化督查、敢于亮剑,确保防控工作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培训会由中疾控疫情防控和消毒等国内知名专家详细解读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并指出相对于第三版防控方案修订内容如下:
(一)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科学研究,在总体方案中增加了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的阐述。
(二)在监测方案中,湖北以外省份的监测定义中调整了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描述和判定原则。流行病学史将第三版的“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调整为“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疑似病例判定原则由第三版的“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1和2条、或2和3条”调整为“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进一步提高疑似病例监测的敏感性。
(三)在监测方案中,增加了仅适用于湖北省的监测定义,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与其他省份相比,扩大了湖北省疑似病例范围。
(四)在监测方案中,将监测定义调整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删除轻症病例定义,将其纳入临床分型中的轻型。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的主要发现途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解除要求。
(五) 在监测方案中,将聚集性病例标本上送中国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的例数要求调整至“5例及以上”。
(六) 在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中,明确疑似病例的调查内容为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在明确诊断前不要求进行个案调查表网络报告,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七)调整了密切接触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措施。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强调了无症状感染者原则上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虽然目前粪-口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但本方案在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管理、特定人群防护及特定场所消毒等内容中均已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要求,降低了粪-口途径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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