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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动态 (2021年 第6期)

时间:2021-02-09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卫生监督工作动态
 
(2021年  第6期)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总第49期)

 
 
  

目 录
 
* 鸡西市卫健委联合市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抽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人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 落实重点领域春节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 伊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 富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鸡西市卫健委联合市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抽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人员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按照鸡卫监督函【2021】1号文件要求,鸡西市卫健委联合市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抽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共同组成联合督导组,于1月11日开始,对三县(市)、六区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围绕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对医疗机构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控制,核酸实验室建设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排查防控漏洞,指导各县(市)、区提高“四早”敏感性。截止1月25日,共检查三县(市)、六区1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14个集中隔离场所。

 

 

 

检查中对发现的:预检分诊处人员聚集,发热门诊设置设施、人员装备不符合要求,预约诊疗平台建设、预约就诊宣传不足等共性问题,以及个别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及流程不符合规范等个性问题提出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并将追踪反馈。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供稿)
 
落实重点领域春节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保障全市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自1月21日起,牡丹江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开展重点领域春节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重点检查基层各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医院感染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详细检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应急工作预案、清洁消毒及通风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顾客流量管控、进门测温扫码和个人信息登记、员工个人健康管理等相关记录情况。
截止2月4日,牡丹江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动执法人员496人次,对61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15家公共场所,6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1家定点隔离场所及两站一场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巡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671个,下达监督及指导意见书461份,现场完成整改问题652个问题。
下一步,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巡查并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危害健康事故应对准备工作,健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畅通。
 
                    (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局供稿)
 
 
伊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积极开展
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按照《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维护冬季旅游市场秩序“蓝盾护游”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全市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伊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积极开展辖区内大型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着重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两证”情况,顾客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消毒用品和体温检测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场所通风换气和消毒情况,顾客使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伊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已累计监督检查大型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影剧院、商场(超市)、洗浴等公共场所123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份。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公共场所均能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能较好的坚持消毒,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少数公共场所存在用品用具消毒记录不全、健康合格证明过期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以“蓝盾护游”行动为契机,结合冬季疫情防控,继续加大对辖区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树立“保障卫生安全在我”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筑牢卫生安全保障,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伊春市卫生健康委供稿)
 
 
富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2021年1月以来,富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先后出动车辆78台次、监督人员293人次。循环对全市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86家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的预检分诊、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处理等监督检查137家次。截至目前,共有6家民营医院自行申请停诊,34家个体诊所、5家民营医院因达不到疫情防控标准暂停营业。同时还对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要求村卫生室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哨点”作用。
 

 

 
 
 
                                      
(编辑:王天初  董茂森 )
报:省卫生健康委委领导、各有关处室
抄: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送:各市地卫生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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