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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食金之风”消费提示

时间:2022-02-10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2022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表明要对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根据《通知》相关内容,现提示广大消费者:
——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的为虚假违法广告。
——科学理性消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通知》还要求,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
       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食品进口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已经进口的立即停止销售;
       网络交易平台——严禁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
       广大消费者在食品消费时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的关注,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遏制“食金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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